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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香港新聞] 律師:為2萬打官司 勝敗都煩

[香港新聞] 律師:為2萬打官司 勝敗都煩

網民集資打官司,短短數小時已籌得7,000元,挑戰知識產權業界以民事官司打擊侵權者的策略。有律師指,打官司勞民傷財,亦勝敗難料。

  早於今年2月,首先在香港試行民事起訴的香港唱片業,成功取得18名侵權者的資料,但半年後仍有3人未能聯絡或不作賠償,至今未有告上法庭。國際唱片業協會香港會總裁馮添枝昨日指,他們從沒有放棄該3宗個案,仍保留起訴權,但並無正面回應何時採取進一步行動。

案例不全 變數多

  在律師及大律師眼中,這類版權官司仍存在變數,究其原因,是案例不全、法律未能趕上侵權技術,現在只觀乎有誰可將案件帶上法庭。

  律師梁永鏗指,網民如打官司,有6至7年經驗的律師收費約4,000元,影印、交通、送件等均要繳付雜費,這筆開支可能較私下和解更昂貴。若網民敗訴,還要負擔對方堂費。

  不過,若按民事官司規則,網民打官司前,可以向法庭存入一筆「承諾繳付」的賠償金,若最終法官所判的賠償額低於該數,影音業將要負擔雙方堂費,這一項限制相信亦會令影音業對打官司卻步。

  梁永鏗說:「網民收到信後,最好問對方有沒有證據,還應該想清楚是否想做犧牲品?為一兩萬元,跟整個電影業打官司,不論勝負都好麻煩。」

  另有大律師則指出,目前影音業向網絡商取得用戶資料、並向侵權者索償,這套程序完全沒有權威性,即指有關官司未達上訴庭,經三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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